区委办公室2022年预算

日期: 2022-04-15 浏览量:252 来源:区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徐杨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细河区委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推动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具体安排贯彻落实。

2.负责或协调配合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市委、外市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区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3.负责区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区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区委对外接待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区委文件、文稿、领导讲话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

4.负责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具体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中央、省、市、区委领导同志批示的传达督办落实工作。

5.负责围绕区委中心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负责区委的总值班和应急突发情况的信息报送。

6.负责中央、省、市委文件办理和区委文件制发工作,负责区委日常文书处理工作,负责党政机关核心机密文件、信件传递工作,负责区委和区委办公室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7.负责区委重要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负责区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工作。

8.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密码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密码,做好密码通信服务、信息化密码保障以及党委系统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密码使用单位的业务指导,负责区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密码通信随行服务和紧急情况下密码通信保障工作,确保党政领导机关决策指挥信息安全畅通。承担区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负责全区党委系统信息化建设。

9.负责贯彻执行保密方面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对外以细河区国家保密局名义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开展保密技术检查,负责拟订保密技术措施,审批涉及国家秘密的有关事项,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泄密案件,负责组织、指导保密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区委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负责贯彻执行档案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对外以细河区档案局名义依法履行档案监督指导、行政管理职能,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档案宣传、教育、科研等工作。

11.组织全区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咨询论证,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建议和方案;组织对全区中长期发展思路研究和咨询论证,负责起草区委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建议;根据区委安排,组织或参与起草区委向中央、省、市委的有关工作报告和重要会议文稿;组织撰写宣传阐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推进振兴发展的文稿;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党委系统的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工作。

12.负责中央、省委巡视综合协调工作。

13.负责本机关的安全、保密等工作。

14.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5.区委办公室负责区直党群部门、法检两院业务及规定指标考核。

16.中共细河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财经办)是中共细河区委财经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区委办公室。

17.中共细河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是中共细河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区委办公室。

区委财经办和区委改革办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财经工作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处理区委财经委和区委改革委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经济领域和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统筹协调预算安排和执行、金融以及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有关方面的重要事项。组织分析全区经济形势,了解、掌握并及时反映全区经济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情况及问题,收集、编发和上报有关重要信息,为区委决策提供建议。推动、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和区委财经委、区委改革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牵头筹备区委有关经济工作和改革工作的重要会议,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件和重要文稿。完成区委和区委财经委、区委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负责征集、整理、编纂本地区地方党史资料,研究党的地方历史经验,并将研究成果编写成地方党史书籍。负责全区各有关部门党史资料利用、发表的核实审查等事宜,承担省、市委党史工作部门交办的工作,并负责有关成果利用,做好党史宣传工作,发挥党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

19.负责接收、收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对所保存的档案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技术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与档案相关的科技和理论研究、成果交流,负责全区档案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和档案统计工作,负责为百姓提供现行文件的查询和利用。

(二)机构设置

中共细河区委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细河区委办公室为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一级预算单位。

二、阜新市细河区委办公室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区委办公室预算批复表.xlsx

  三、阜新市细河区委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细河区委办公室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细河区委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阜新市细河区委办公室2022年收支总预算159.05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1.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99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细河区委办公室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三)阜新市细河区委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细河区委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15万元。

(四)阜新市细河区委办公室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细河区委办公室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市细河区委办公室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年度主要任务

对应项目

预算资金情况(万元)

办公费

26.00

保密局、机要局网络租赁费

0.80

保密专项业务经费

3.00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3.00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117.25

大型会议费

4.00

档案管理专项业务经费

2.00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保洁

3.00

年度绩效目标

确保区委办2022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区委办公室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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