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2-10 浏览量:206 来源:细河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易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四合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六家子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市直驻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25〕14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阜政发〔2025〕7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细河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全面摸清新时代全区“三农”基本情况,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对象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
(二)普查行业范围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内容
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二)普查时间
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分为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25年至2026年):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确定普查实施方案,收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数据,做好前期分析,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动员,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开展遥感测量,进行普查区划分、清查摸底等,为普查登记做好各项准备。
2.现场登记阶段(2027年1月至5月):主要是开展普查登记、数据上报、比对复查等工作。
3.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27年6月至12月):主要是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
4.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8年至2029年)。主要是编辑出版 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进行普查总结等。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统筹。依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及相关规定,区政府成立细河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区普查工作的组织推进与落地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承担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对接等事务。四合镇政府及时设立本级普查机构,扎实抓好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普查任务全部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二)厘清部门职责。遵循“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合力推进普查宣传动员与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需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区统计局牵头协调普查具体业务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的统筹保障与协调事宜,区发展和改革局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相关保障的协调工作,区统计局与区委宣传部共同牵头普查宣传动员的协调推进;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掌握普查基础资料的行业主管部门,需按资料清单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三)压实各级责任。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普查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区、镇(街道)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联动作用,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确保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四)配齐配强普查人员。各级普查机构要组建高素质的普查工作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用或者从其他有关单位借调人员从事农业普查工作,聘用人员应当由聘用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借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五、普查经费保障
本次普查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足额列入对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坚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普查工作执行要求
(一)坚守依法普查底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普查工作。普查人员需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不得迟报、拒报普查资料。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严把数据质量关口。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业务指导与培训,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全流程、各环节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数据质量追溯与问责机制,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杜绝任何形式的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现象。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障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
(三)创新普查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分布范围与面积,查清设施农业发展状况。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升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加强部门行政记录应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做好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普查成果价值。
(四)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与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及相关部门服务平台的作用,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普查,在全区营造良好的普查工作氛围。
附件:细河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细河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梅 琼 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细河区委常委、副区长
张 旭 细河区委常委、副区长
舒显赫 细河区副区长
副组长:张 震 细河区发改局局长
杨 雷 细河区财政局局长
刘 震 细河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彬彬 细河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于志博 细河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魏 冰 细河区政府办主任
刘 潋 细河区工信局局长
薛 荔 细河区民政局局长
李 莉 细河区司法局局长
刘 卓 细河区人社局局长
齐 蕊 细河区文旅局局长
彭 晖 细河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金建鹏 市自然资源局细河分局局长
曹 绪 细河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 慧 细河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 越 四合镇人民政府镇长
汤 洋 玉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 锋 玉丰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佳鑫 玉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帅 六家子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刘彬彬兼任。
主办单位: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25号 邮编:123000 Email:xhqdzxxw@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80号
辽ICP备2020015509号 网站标识码:2109110001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3965004 网站举报邮箱:xhqdzxx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