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7-16 浏览量:125 来源:细河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强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46号)等相关规定,拟编制细河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
一、建议项目范围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工作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注:法律、行政法规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二、征集时间
202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
三、反馈方式
本次建议项目征集由细河区司法局负责汇总。如有建议事项,请将书面材料反馈至区司法局(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25号区司法局办公楼302室)。
附件:
细河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表
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附件: 细河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表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类别 |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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