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

日期: 2024-03-01 浏览量:1 来源: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十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镇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城镇建设、村镇建设、建筑市场发展、房产开发建设市场发展、勘察设计市场发展以及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贯彻执行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牵头组织对城镇建设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编制下达城镇建设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论证储备城建项目;对全区城镇建设情况进行综合与统计分析。参与城镇修建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住宅与房产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区住房中长期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宅与房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规范房产市场;指导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方针、政策,制订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的审核、备案、分配、管理等工作。

(五)承担规范全区房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定房产开发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物业管理行业的政策指导、监督;负责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七)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八)拟订全区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参与村镇规划建设监督检查,负责试点镇建设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指导新型城镇化、宜居乡村建设工作;承担贫困农户危房改造的指标任务,拟订全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

(九)指导全区城市建设市政、园林、环卫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环卫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并监督实施,配合做好区内的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工作,负责城市垃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道路的防汛、桥梁除雪等公益性工作;

(十)负责全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实施全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对开展城镇管理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十二)负责在辖区内依法行使经省政府批准纳入城镇管理执法范围的区容环境卫生、城镇规划、城镇绿化、市政、公用事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十三)负责组织全区性城镇管理执法活动;负责制定城镇管理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负责全区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执法证件管理、服装标识管理、执法文书管理。

(十四)负责辖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发放;定期进行抽查和监测,确保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

(十五)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监督国有资产的运营;负责财务审计、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本系统内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局长室、副局长室、办公室、计财科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三、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单位资金收入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3483.22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351.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351.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增加0万元、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增加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7.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38.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03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48万元。

(四)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车辆数合计7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7台。占用国有资产中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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