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决算

日期: 2023-09-30 浏览量:220 来源:细河区住建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镇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城镇建设、村镇建设、建筑市场发展、房产开发建设市场发展、勘察设计市场发展以及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贯彻执行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牵头组织对城镇建设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编制下达城镇建设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论证储备城建项目;对全区城镇建设情况进行综合与统计分析。参与城镇修建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住宅与房产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区住房中长期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宅与房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规范房产市场;指导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方针、政策,制订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的审核、备案、分配、管理等工作。
(五)承担规范全区房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定房产开发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物业管理行业的政策指导、监督;负责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七)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八)拟订全区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参与村镇规划建设监督检查,负责试点镇建设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指导新型城镇化、宜居乡村建设工作;承担贫困农户危房改造的指标任务,拟订全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

(九)指导全区城市建设市政、园林、环卫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环卫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并监督实施,配合做好区内的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工作,负责城市垃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道路的防汛、桥梁除雪等公益性工作。
(十)负责全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实施全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对开展城镇管理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十二)负责在辖区内依法行使经省政府批准纳入城镇管理执法范围的区容环境卫生、城镇规划、城镇绿化、市政、公用事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十三)负责组织全区性城镇管理执法活动;负责制定城镇管理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负责全区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执法证件管理、服装标识管理、执法文书管理。

(十四)负责辖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发放;定期进行抽查和监测,确保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

(十五)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监督国有资产的运营;负责财务审计、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本系统内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177.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177.7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77.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97.27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4177.7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2.97万元,占支出总计3.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7万元,资本性支出0.5万元。

2.项目支出4034.8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6%。主要包括各种项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97.27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7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97万元,项目支出4034.8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7.27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7.7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4万元,占1.12%;卫生健康支出7.38万,占0.18%;城乡社区支出3826.47万元,占91.6%;住房保障支出296.79万元,占7.1%。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 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恩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0.96万元,增长12.5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清扫车和除雪车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720.59万元,自评平均分98.03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未在预算中设立项目预算,因此无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具体指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具体指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具体指住房保障等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第五部分   附件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045001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10911000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万元)2720.59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万元)2720.59
年度主要任务对应项目项目下达金额(万元)项目执行金额(万元)项目执行率分值得分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17.2816.9498.07%13.313.04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146.45140.2495.76%13.312.73
环卫运行经费2640.002416.5991.53%13.412.26
年度目标年初总体目标全年完成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业务运行管理完成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运算符号指标值度量单位全年完成值完成程度分值得分偏差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制度保障原因分析人员保障原因分析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其他原因分析
履职效能重点工作履行情况重点工作办结率=100%10013.33.3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总体工作完成率=100%10013.33.3





工作完成及时率=100%10013.33.3





工作质量达标率=100%10013.53.5





基础管理依法行政能力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3.33.3





综合管理水平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3.33.3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效率预算调整率<=5%511.61.6





结转结余变动率<=0%011.61.6





预算执行率=100%10011.81.8





管理效率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100%10010.70.7





预算监督管理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部公开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预算收支管理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有效性
制度有效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利用率=100%10010.80.8





业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0010.70.7





运行成本成本控制成效“三公”经费变动率<=0%012.52.5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10012.52.5





社会效应社会效益平台及网络设备运行故障发生率<=1%111010





服务对象满意度企业、群众满意度>=100%10011010





可持续性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住建领域标准编制和重点规划谋划
推进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55





总评价得分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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