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决算

日期: 2022-08-12 浏览量:23 来源:细河区住建局 责任编辑:徐杨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建设、管理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制定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其实施。

2.负责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

3.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做好辖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相关政策的宣传、材料初审和上报工作,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4.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并监督执行。

5.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建筑活动,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的实施。

6.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和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8.负责推进行业科学发展和建筑节能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9.负责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动态巡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房地产市场和筑市场违法案件。

10.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承担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治理等重大活动。

11.组织实施市政、环卫、照明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负责全区地下管线的综合协调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780.5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780.5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80.5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7.78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拨入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3780.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3.7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万元。

2.项目支出3636.8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2%。主要包括住房保障支出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7.78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8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70万元,项目支出3636.8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78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0.5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72万元,占2%

卫生健康支出5.85万,占0.02%;城乡社区支出1250.40万元,占32.98%;住房保障支出2445.53万元,占65%。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0万元,比上年减少24.29万元,降低8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5辆,其中:其他用车2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清扫车和除雪车等。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2)部门评价情况。

2部门预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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