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细河区妇女“两癌” 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6-18 浏览量:197 来源:区卫健局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四合镇、各街道、管委会:

为继续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范围加大患病贫困妇女救助力度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105号),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制定的《2020年阜新市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现制定细河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细河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6日   

 

 

 

2020年细河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提升广大妇女的健康水平,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不断扩大“两癌”检查覆盖范围和覆盖人数,逐步提高“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范围加大患病贫困妇女求助力度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105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阜新市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卫发〔2020〕100号)要求,继续做好城市低保、特困、低收入等困难家庭妇女“两癌”免费检查2020年全区完成妇女宫颈癌检查580人,完成妇女乳腺癌检查580人。

(二)提高“两癌”早诊率。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60%以上。对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随访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三)探索适合本辖区的妇女“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完善妇女“两癌”防治工作机制,提高基层“两癌”防治水平。

(四)普及“两癌”防治知识,增强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

二、服务对象及范围

(一)细河区开展城市低保、特困、低收入等困难家庭35~64岁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二)对符合检查条件的妇女每3年进行1次检查。根据“两癌”检查任务量,在保证优先完成城市低保、特困、低收入等困难家庭妇女检查的基础上,合理分配项目地区任务量。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服务内容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癌初筛。宫颈细胞学检查。采取薄层液基细胞学检查方法(TCT)并进行TBS描述性报告检查结果。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服务内容

包括乳腺临床检查和彩色超声检查(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BI-RADS报告系统)。超声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或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四、工作职责

(一)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依据《辽宁省妇女“两癌”检查承担机构基本条件》(辽卫发〔2017〕25号),结合本地医疗资源现状,本着保证服务质量、方便服务对象的原则,确定“两癌”检查项目服务机构市第二人民医院(妇产医院) 。

(二)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辖区“两癌”检查项目技术牵头单位,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信息收集与反馈等。

(三)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项目技术方案,保质、保量完成承担的服务内容。相关实验室应常规开展室内质控,定期参加室间质评。

五、组织实施

(一)健康教育先行,有序推进项目

区卫生健康局要协调乡镇、社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发动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医生等,采取百姓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项目宣传,扩大“两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组织开展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情况自下而上的摸底调查,掌握服务可及人数,科学规划实施,有序推进项目。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签署知情同意书,积极参与检查。

(二)严格进行质量控制,实行动态管理

区卫生健康局要落实项目监管主体责任,统筹做好项目质量管理,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应不定期开展质控,注重过程管理,并对个案档案与任务完成数量实行全面质控。

(三)注重信息管理,加强阳性病例服务与随访

各项目承担机构要压实检查工作责任,严把政策界限,加强重点环节管理,做好被检人员身份和年龄核实工作,以身份证年龄为准,严禁重复检查、超范围检查和凑数检查。对妇女“两癌”检查要实行电脑信息录入和管理,做到登记信息清晰准确,并为每一位检查妇女建立病历个案,做好相关检查的登记和数据汇总,定期报送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检查结果正常的妇女病历保存3年,初筛结果异常的妇女病历保存5年,“两癌”确诊妇女的病历保存20年,项目各项检查与随访登记簿保存20年。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对辖区项目完成数量及阳性检出结果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动态管理,永久保存,并定期汇总项目工作信息,报送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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