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19年决算

日期: 2020-08-28 浏览量:364 来源: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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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五、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阜新市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内设办公室、基础教育科、基建科、文化科、体育科、图书馆、文化馆等科室,主要职责如下:

1、依法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上级有关教育、文化、体育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落实情况,拟定教育、文化和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及促进我区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地方性规章制度,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2、负责全区教育、文化、体育系统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工作。

3、组织、领导全区教育、文化、体育系统的体制改革和干部队伍的建设,组织、规划、指导全区教育、文化、体育干部培训、教育工作,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

4、负责提出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教学改革政策,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5、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民族教育;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所属单位、部门及各类教育工作进行教育评价和教育督导。

6、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7、管理和指导全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8、负责区内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指导和监管全区民办教育工作。

9、负责语言文字有关管理工作。

10、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统筹规划和实施教师、校干培训工作。

1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区文化事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协调、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12、组织和指导农村体育、学校体育和职工体育,鼓励社会办体育,重点加强对体育的指导,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市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阜新市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95.0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48.5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9%。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8.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46.5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1%。主要是上年结转和结余。

与上年525.37万元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30.28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一部分人员调至教育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中心,工资福利等支出相应减少。

(二)支出总计395.0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10.7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4.0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6.65万元。

2.项目支出137.8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5%。主要包括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30.28万元,降低33%,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一部分人员调至教育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中心,工资福利等支出相应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6.50万元。

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73万元,项目支出86.6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0.28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一部分人员调至教育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中心,工资福利等支出相应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4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7%,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37%。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8.5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299.33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2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7.14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2.97万元,占1%,其他支出19.03万元,占6%。

1.教育支出299.33万元,具体包括两大类:

一类:教育管理事务154.38万元

(1)行政运行103.4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3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2.53万元的支出。

(3)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48.3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二类:普通教育144.95万元

(1)学前教育5.50万元。

(2)小学教育50.83万元。

(3)其他普通教育支出88.62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2万元,其中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8.12万元。

(2)抚恤金:2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7.14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2.97万元。

5. 其他支出19.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73万元,其中:(一)工资福利支出:51.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37万元、津贴补贴8.84万元、奖金6.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14万元、住房公积金2.97万元。(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4.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65万元、水费3.13万元、电费7.30万元、取暖费19.87万元、差旅费3.69万元、维修维护费6.41万元、劳务费32.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3万元。(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61万元,其中包括离休费12.19万元、退休费1.38万元、抚恤金8.89万元、生活补助70万元、其他对个人合家庭的补助57.15万元。(四)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5万元(五)资本性支出8.87万元。其中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5.8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阜新市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运行经费支出103.49万元,比上年61.92万增加41.57万元,提高6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等支出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阜新市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8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支出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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