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8-06 浏览量:348 来源:区人大 常委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人大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人大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 人大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五、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人大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
2、常务委员会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决定代表名额的分配。
3、常务委员会负责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的预备会议。
4、常务委员会审议下列事项,并可作出决议或决定:
(1)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宗教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2)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部分变更和区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3)区本级政府决算草案。
(4)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专题工作报告。
(5)被认为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相抵触的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规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办法。
(6)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7)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提出的质询案。
(8)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事项。
(9)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0)需由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5、常务委员会可以依法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可以根据调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
6、常务委员会依法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2)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情况。
(3)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的办理情况。
(4)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
(5)对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6)需要常务委员会监督的其他事项。
7、我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补选出缺的人大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8、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决定任免、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9、常务委员会可以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代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由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辞职。常务委员会依法决定撤销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
10、常务委员会可以接受主任会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提出的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11、常务委员会可以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委办局,等工作部门设立撤销、合并以及本区行政区域划分的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接到省、市、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及时转交常务委员会有关办事机构的研究处理,有关办事机构应当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13、常务委员会依法保障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履行代表职责。
14、在区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受理对区人大代表,采取的逮捕、刑事审判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报告,并决定是否许可、受理区人大代表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的报告。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代表工作委员会办、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文科卫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人大2019年度
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41.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1.4 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25万元。
(二)支出总计241.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24.9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3%。主要是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1.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5万元。
2.项目支出16.4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2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91 万元,项目支出16.48万元。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8%。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1.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21万元,占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3万元,占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6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10.31万元,占4%;其他支出3.89万元,占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21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52.6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人大会议1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3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16.9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1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6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28.9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医疗保险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
4.住房保障支出10.31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0.3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8.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6.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7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参加预算绩效管理考评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人大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主办单位: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25号 邮编:123000 Email:xhqdzxxw@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80号
辽ICP备2020015509号 网站标识码:2109110001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3965004 网站举报邮箱:xhqdzxx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