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9-02 浏览量:302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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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管理办法,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区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区人力资源市场。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协调选拔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区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5、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区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区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承办区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7、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8、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9、承担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12、与教育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教育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单位包括: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部分 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5.5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5.5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59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31.1万元,减少54.16%,主要原因: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195.5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6.9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9.34%。主要是为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4万元,资本性支出0.5万元。
2.项目支出118.6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0.66%。主要包括人社局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31.1万元,减少54.16%,主要原因:本年收入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4万元,项目支出118.6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1.1万元,减少54.16%,主要原因:本年收入减少。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5.5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2万元,占41.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7万元,占49.22%;卫生健康支出8.58万元,占4.39%;住房保障支出4.09万元,占2.09%;其他支出5.23万元,占2.6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2万元,具体包括:
(1)机构事务支出81.4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7万元,具体包括: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60.58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04万元。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5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8.5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0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4.09万元。
5.其他支出5.23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4万元,比上年减少17.55万元,降低72.85%,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未开展此项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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