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民政局政策简明问答

日期: 2023-05-15 浏览量:106 来源:细河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吴旭阳 文字大小:

  一、怎么申请办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

答:申请办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需要以下五个流程:

①申请:

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②查验: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查验结论;对符合条件的,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对有异议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等方式再次进行核实。

③确认:

县(区)级民政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及查验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审核确认。

④救助:

符合条件的,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为申请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为保护儿童隐私,不宜设置公示环节。

⑤终止: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及时终止其保障资格:

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死亡的,从其死亡的次月停止发放;

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从其18周岁生日的次月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保障政策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基本生活费。继续在校就读的按照孤儿保障相关规定执行;

Ⅲ失联、失踪父母出现的;

Ⅳ父母服刑、戒毒期满、恢复人身自由等情形之一的;

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

Ⅵ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户籍迁出本辖区,迁出地县级民政部门从次月停止发放,转为迁入地县级民政部门发放,并做好档案和信息系统的相关衔接工作。跨省户籍迁移的,应根据迁入地省份的政策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Ⅶ其他不再适合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情形的。

问:确实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但又出具不了法定的证明材料时,怎么办?

答:对因不具备查询条件导致公安部门难以接警处置查找的,采取“个人承诺+邻里证明+村(居)证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验+县级民政部门确认的方式”办理;其他特殊情况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强化保障。

  二、如何发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状况发生变化?

答: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委托的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状态发生的变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动态管理,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探视巡访制度,村(居)民委员会每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县级民政局每半年一次,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探视巡访,了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学习等各方面情况。

  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费是多少?

答: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保障体系,对于分散供养的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为1686元/月;对于集中供养的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为2022元/月。

  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依据是什么?

答:(1)阜新市民政局等十二个部门联合下发的《阜新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民发〔2019〕136号)

2)辽宁省民政厅等十二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19〕66号)

3)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125号)

  五、孤儿安置有哪些渠道?

答: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以孤儿重返家庭、回归社会为目标,采取强化亲属抚养、加强机构养育、鼓励家庭寄养、推进依法收养、引导社会助养等多种方式,拓宽孤儿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对弃婴、无身份信息流浪未成年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比照孤儿予以救助。

  六、孤儿供养方式有哪些?

答:孤儿供养方式分在家分散供养和在当地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两种方式。

  七、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对于分散供养的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为1686元/月;对于集中供养的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为2022元/月。

问:孤儿有什么样的医疗康复保障?

答: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范围,孤儿参保(合)费用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

  八、民政部有什么医疗保障项目吗?

答:民政部《关于印发〈“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简称“明天计划”)的通知》(民办发〔2018〕30号),“明天计划”项目的对象是省内未满18周岁和虽年满18周岁但仍在校就读的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对城乡孤儿医疗康复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予以资助。孤儿本人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可申请“明天计划”资助。

  九、孤儿教育有什么保障?

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龄前孤儿到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由当地政府予以资助。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对就读普通高中孤儿学生实施免费教育;将孤儿大学生全部纳入资助体系,享受国家助学金,优先获得奖学金,减免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实施的“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保障考入中专以上院校孤儿每学年享受1万元的助学金,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待遇。

  十、哪些人员可以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阜新户籍低保家庭中的1-4级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级残疾人。

  十一、哪些人员可以办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答: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阜新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的照护服务。

  十二、如何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答:残疾人自愿申请两项补贴,残疾人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等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事宜时,到乡镇(街道)受理窗口提供居民户口本、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等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填写《辽宁省困难(重度)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申请表》。

  十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80元每人每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80元每人每月。

  十四、孤儿住房有什么保障服务?

答:农村散居的无住房孤儿成年后,按照规定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计划予以优先资助,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组织动员当地村民和社会力量帮助其建房。城市散居以及机构养育的孤儿成年后,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当地政府要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对于机构养育的成年孤儿,儿童福利机构要帮助其申请、办理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并为其提供不低于24个月的房屋租金和必要的生活用具、用品,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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