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业

日期: 2023-07-06 浏览量:204 来源:细河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丁一 文字大小:


  (一)深入开展困难群众救助

一是全面落实救助政策,制定《细河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二是建立民政干部走访困难家庭长效机制。开展“走进困难家庭 倾情暖心解忧”专项行动。全区19名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到基层一线,预计截止12月底共计走访4400户,目前已有效解决21个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好区委关于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困难群众排查工作,做到“应救尽救”。三是及时精准测算所需资金,与区财政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每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四是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家庭对象的认定工作,确保应保尽保,精准施救;预计截止年底,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民政助理及社会救助专员开展集中培训共计5次,提升业务能力。五是全面完成2022年城乡居民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提高标准的工作任务,城镇低保标准由658元/月提高到678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5475元/年提高到5859元/年;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922元/月提高到95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7428元/月提高到7764元/月。6月末完成全部调标工作,自7月份起按照最新标准执行。截止12月底城市低保3846 户,累计发放低保金 4947.0333万元;农村低保257户,累计发放低保金195.2286万元.六是按照阜新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9月初开展2022-2023年度城乡困难家庭冬季集中取暖救助审批工作,10月底已全面完成。七是创新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促进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高效联动。配合局里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发动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在职干部、职工积极捐赠了一日工资收入,共筹集善款20万余元。

(二)有序开展社会事务及社会福利

1、殡葬领域。一是在重要节假日时间结点,向各公墓下发《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要求各公墓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签订安全管理承诺书及疫情防控承诺书;规定公墓利用电子屏或在显要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条幅,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防止火灾发生。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经排查,我区范围内未发现“活人墓”问题。

2、残疾人两项补贴。2022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补贴金320.22万元,实际发40028人次,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7.94万元,实际发放13493人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12.28万元,实际发放26535人次,同时享受两种补贴人数共计9211人次。

3、婚姻登记。一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实行预约和错时登记服务。截至目前末共办理结婚登记542对;离婚登记285对;补领结婚登记证件323对;补领离婚登记证件101个;办理离婚申请409对;提供查询婚姻档案服务800余人次;提供电话咨询、预约及回访服务3000余人次。二是推进婚姻档案数字化建设。为落实省档案局、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婚姻档案资源共享建设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婚姻档案数字化录入工作,将在年底前完成建国以来现存纸质婚姻档案的电子化工作。三是持续开展婚姻登吗记历史数据的查缺补漏、去重纠错、补充完善等工作,发现错误信息、遗漏信息及时修正、补充,提高信息数据质量,保障婚姻登记的准确性。四是为贯彻落实《阜新市国内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阜新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区积极开展“跨省、跨区通办”业务,截至目前共办理跨省市通办业务5对、跨区域通办业务226对。

4、孤儿及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发放。一是我区现有孤儿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名,从7月起按照市局文件要求进行提标工作,由原1585元/月提高到1686元/月。二是我区现有60年代精简人员21人,从7月份起,按市局文件要求进行提标工作,由原来每人500元/月提高到525元/月。

5、养老服务。一是8月结合疫情形势变化养老机构采取封闭式管理。按照市防指办要求对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及老人进行上门核酸检测,积极组织老人进行疫苗接种;机构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确保防疫物资、救灾物资、食品储备充足。9月末封闭解除后对13家养老机构进行消防、食品方面的综合性检查,对存在消防隐患的养老机构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结合新型冠状病毒乙类乙管方案,对养老机构采取封闭管理,指导养老机构利用抗原试剂进行自测。同时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一对一”对接协作机制,畅通转诊、急救绿色通道,要协调疾控部门第一时间上门评估和转运就医,坚决避免发生次生感染事件。

(三)稳步推进基层政权

一是按照“随缺随补”的原则,开展村居“两委”班子的补选工作,提升村居“两委”班子服务能力。二是为进一步落实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3月份对社区挂牌情况进行再次清理,指导全区52个社区、10个村摘除各类无政策法规依据的挂牌、标牌牌匾;依照民政部《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逐步清理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减轻基层负担。三是进一步加大村规民约的修订和完善。将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孝道、尊老爱幼、疫情防疫等工作纳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的内容。四是区民政局为更好地发挥网格在基层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对458名三级网格员进行了亮牌公示,并组织镇、街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统一培训,明确了网格的划分以及网格的主要职责,落实了对全科网格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网格运行机制,推动全科网格建设,并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此项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全科网格建设,引导符合条件的居民加入到网格员队伍中来。五是更新社区居民及特殊困难等人员台账,完善基层网格体系,招聘网格员。六是向市民政局推荐社区先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申报省级福彩项目,为玉丰街道正阳社区申请40万元福彩资金用于新办公场所的改建。七是配合市民政、市人社局做好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招聘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报告人员身份信息进行审核。

(四)社会组织有序开展

一是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区注册登记社会组织共计193家,其中社会团体2家,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191家,累计办件183件;二是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截至目前全区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共计571家。三是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四是召开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工作和“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五是配合教育部门完成“双减”工作,依法办理民办培训机构的成立、变更和注销手续。

(五)规范地名管理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的通知》要求,细河区民政局此次专项行动处理1009条地名信息,民政局通过现场勘察,走访邻里,查找资料等行动,按时完成地名词条的修改。

(六)项目争取工作

做好细河区新建养老服务设施工作,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细河区人口老龄化情况,经实地查看选出7处周边缺少养老设施的空地,区民政委托城市设计院勘察,初步谋划3处用于建设细河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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