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日期: 2022-09-20 浏览量:128 来源: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一、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制度以及相关规定,并负责统筹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能规划、能源消耗定额并督促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负责协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受理全区政务公开方面的投诉;组织、指导全区地方志工作,拟定细河区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负责受理对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和建议。

负责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工作。受司法部门指派,负责法律援助案件初审工作。

负责餐饮服务业案件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负责餐饮服务业领域跨区域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负责对全区重大活动或重要公务接待餐饮服务监管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国家、省、市食品监督抽样及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等监督管理、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和维权援助工作,负责查处专利案件、调处专利纠纷,指导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工作。围绕知识产权强区战略实施,为全区开展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等研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宣传、人才培训等技术创造、保护、运用的研究与推广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综合部

2.机关事务管理部

3.政务公开与市民投诉服务部

4.法律援助服务部

5.市场监管执法部

6.督察考核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为独立预算单位。

二、阜新市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阜新市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三 、阜新市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阜新市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阜新市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  1303.63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4.78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7.62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2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千元,公务接待费0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2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一样。

(三)阜新市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预算为1203.46万元。

(四)阜新市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元。

(五)阜新市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已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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