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细河区党群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

日期: 2022-04-18 浏览量:264 来源:细河区党群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徐杨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细河区党群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2. 完成省、市考评任务指标的调度、反馈和上报工作;完成全区季度、年度指标调度和考评等工作。3. 发挥“五老”优势,关心爱护下一代,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对失足、违劣和弱势青少年帮教帮扶。 4. 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 5. 负责全区干部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和归档、装订、移交接工作,推进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6. 负责全区现行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工作,为社会提供档案资源服务。 7. 负责老干部活动室及附属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管理,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二)机构设置

综合部、“一网五平台”建设服务部、组织工作服务部、政法工作服务部、信息服务部、纪委监委工作服务部、统战群团服务部、人大政协工作服务部、督查考核事务服务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阜新市细河区党群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细河区党群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三、阜新市细河区党群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细河区党群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细河区党群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54.5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69万元。阜新市细河区党群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354.53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细河区党群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

0万元减少0万元。

②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细河区党群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细河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预算为59.29万元。(表6)

(四)阜新市细河区党群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细河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阜新市细河区党群服务中心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表16)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57.85 万元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296.68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