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7-27 浏览量:214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细河区政府办公室:
现将细河区民政局2020年4月份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建工作
(一)传达区委组织部和区直属机关工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件>的通知》(阜细直党工发〔2020〕6号文件)精神,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
(二)根据《细河区2020年”周末讲堂“活动方案》(阜细组委发〔2020〕11号文件)和《关于做好“周末大讲堂”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区民政局“周末大讲堂”活动方案》,4月29日进行第一期“周末大讲堂”活动,由党组书记、局长张愈佳同志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转变干部作风建设》的专题讲座。
二、社会救助工作
(一)城乡低保审批、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完成了3月份城市低保审批通过39户,发放城市低保金409.37万元;农村低保审批通过1户,发放农村低保金10.58万元。
(二)应急、定期定额、临时救助等相关救助的审批工作:完成了3月份应急审批通过4人;定期定额审批通过3人;4月份临时救助通过9人,发放救助金2.89万元。
(三)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阜政办发〔2020〕9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的调标工作。4月29日组织各镇、街、管委会民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区民政局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低保调标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及调标标准,明确了本年度低保调标工作的开展方式,确保调标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社会事务工作
(一)殡葬工作
全面做好清明节期间各公益性公墓的疫情防控和火灾防范工作。一是与四合镇联合组织各村及公益性公墓法人召开春季防灭火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重点传达《关于全市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公祭活动和严禁野外用火的通告》精神,暂停群众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公祭、骨灰集中安放等群体性活动。二是与区住建部门(区综合执法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联合成立了督察组,对清明节期间禁止焚烧祭祀的管理工作进行督查。三是清明节期间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负责人对辖区内的公益性公墓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各公墓禁止焚烧祭祀的管理工作进行了督导。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发放了1-3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60.93万元。其中生活补贴3592人,25.14万元;护理补贴6507人,35.79万元。
四、基层政权工作
一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全区孤儿及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提标的前期准备工作。我区共11名孤儿,2020年最低生活养育金由1160元/月提高到1358元/月。我区共26名精简退职职工,其中1人享受待遇标准由470元/月提高到503元/月,25人享受待遇标准由433元/月提高到465元/月,均从五月份起开始执行新标准。二是向省民政厅申报6个示范型家居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重点推进6个示范型家居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审批已经合格。三是玉龙街道建安社区和玉丰街道龙泽社区作为我市“三社联动”试点社区,目前进入前期准备阶段。
五、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重点推进四合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项目、张氏中医医养结合等建设项目,促进健康养老等服务消费提质升级。4月13日按照省发改委文件,敬老院项目按要求更名同时调整后续手续名称,由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项目变更为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区域性中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项目。截止4月30日,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初步设计调整完毕。
六、婚姻登记工作
全力做好疫情期间婚姻登记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强化防控措施,全力保障婚姻当事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我区婚姻登记处科学设置工作日预约对数、预约时段,所有业务按照先预约再办理的程序进行,实行错时登记,取消候登服务。截至4月28日,全区办理结婚登记共计174对,离婚登记173对;补发结婚证39对,补发离婚证14对。
细河区民政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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