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1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日期: 2026-01-26 浏览量:59 来源:细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编辑:易琳 文字大小:

一、整改任务

阜新市2021年完成的整改任务中包含“煤改电”用户13737户,设备生产企业面临破产清算,目前用户设备均存在故障率较高、售后维修不及时等情况,未达到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户数要求。

二、整改目标

全面核实2021年安装的“煤改电”设备实际运行状况,科学制定设备维修及分类处置方案。对具备维修价值的设备,严格落实“应修尽修、应修快修”原则,及时完成维修调试;对短期无法维修的设备,采取替代清洁取暖措施进行治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达到环保督察整改要求。

三、整改措施

针对细河区2021-2023年安装“光热+电”的用户,按照“实事求是、尊重民意、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引导居民自主选择合规清洁取暖方式予以整改,并对整改用户予以设备补贴,实现整改期间供暖不断档、环保不滑坡,全面消除散煤燃烧污染隐患。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居民供暖得到保障。整改过程中严格落实供暖保障措施,合理规划施工进度,确保所有整改用户均实现供暖不断档、温度达标,切实保障了居民冬季基本生活需求,提升了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政策落地成效显著。专项补贴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有效减轻了居民整改负担,充分调动了居民参与清洁取暖整改的积极性,实现了“政府引导、居民自愿、合规推进”的整改目标,推动清洁取暖政策在我区落地生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

受理部门: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科技大街99号

 

阜新市细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6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