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0-11 浏览量:32 来源:细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易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细河区水利局、细河区自然资源局、细河区农业农村局审议通过,经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同意,划定阜新市细河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细河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涉及玉丰街道7.52公顷。
二、禁止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物,在此范围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在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细河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细河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细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1 细河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乡镇名称 |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 国土面积(km2) | 备注 |
四合镇 | 0.00 | 7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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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丰街道 | 7.52 | 1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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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街道 | 0.00 | 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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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新街道 | 0.00 | 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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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52 | 10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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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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