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9-29 浏览量:74 来源:细河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易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区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
1. 灾情汇总与审核: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镇(街道)上报的初报、续报、核报灾情数据,对数据的完整性、逻辑性进行审核,确保灾情信息准确无误。
2. 灾情上报与对接:按规定时限向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报送本区灾情信息,同时对接气象、水利、农业等部门,共享灾害预警和灾情相关数据。
3. 灾情核查与指导:指导镇(街道)开展灾情核查工作,对重大灾情或数据存疑的灾情,组织人员实地复核,建立区级灾情台账。
4. 应急响应协助:在灾害应急响应期间,协助本级政府做好救灾物资调拨、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等工作的信息统计与反馈。
5. 业务培训与管理:组织开展辖区内镇(街道)灾害信息员的业务培训,规范灾情报送流程,管理区级灾害信息档案。
镇(街道)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
1. 灾情一线收集: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深入村(社区)、受灾现场,收集人员伤亡、房屋倒损、农作物受灾、直接经济损失等基础灾情信息。
2. 灾情初报与续报:按要求向区级应急管理部门报送灾情初报;在灾情发展过程中,及时更新灾情动态,做好续报工作。
3. 灾情初步核查:对村(社区)上报的灾情进行初步核查,核实受灾范围、受灾程度等,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4. 预警传达与动员:接收县级下发的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达至村(社区)和受灾群众,协助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5. 台账建立与协助救灾:建立乡级灾情台账,协助本级政府发放救灾物资、统计需生活救助人员数量,配合做好灾后救助相关工作。
灾害信息员办公电话:0418-3965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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