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7-25 浏览量:40 来源: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区各有关部门: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送〈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版)〉的函》(辽市监函[2024]24号),阜新市《关于做好2024年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首次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阜商改办发〔2024〕5号)要求,细河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调整后的《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对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了《细河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版)》,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2:《关于调整细河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版的说明》.doc
细河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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