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区民政局)

日期: 2022-01-19 浏览量:292 来源: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徐杨 文字大小: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细河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的重要体现,紧紧围绕政府最重视的民生工程、群众最关注的基本生活这条主线,始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公开民政工作信息,保障民众的各项知情权,加强与百姓的有效沟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各项制度,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成立由局长、分管副局长,各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并安排办公室专人收集、上报工作动态与区政府、市民政局进行对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同抓、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及时更新补充公开内容,方便全区查询民政信息,便捷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二)强化制度建设,促进信息公开规范运行

建立健全以局各科室提供信息为基础,由办公室具体承办人收集、上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各类信息按规定程序公开,及时公开。对涉及民政业务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全面收集整理后,按照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切实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平台宣传民政和服务群众的窗口功能。

(三)强化宣传载体,政务公开形式多样

近年来,我局建立了以辽宁民政、阜新市政务服务网站、细河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以微信、QQ群等为辅的民政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有效满足了各类群体对政府信息查阅利用的要求。2021年我局及时有效的主动公开信息103条,主要包括政务动态、便民服务、民生保障资金发放、通用政策等信息。区政府采用40条、公示32条。

()强化公开重点,确保公开取得实效

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为了推进各项政策公开透明运行,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始终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按照区里统一部署,我局对民政行政职权作了进一步梳理,着重做好特困供养、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婚姻登记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制作重点事项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大力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6(截止2021年末法人登记证总数)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管理制度还没落实到位;三对公开的时效性认识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2022年我们将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时效性等各方面进一步严格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增强工作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重点突出政务动态、便民服务、民生保障资金发放等方面的举措、成效和典型事例;注重政务信息时效性,进一步加快信息收集、审查、发布速度,对老百姓关注的重大、热点事件公开不滞后。

3、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充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突出公开重点、热点,使信息公开更加深入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细河区民政局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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