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诉举报非法社会组织事项的公告

日期: 2026-09-28 浏览量:4 来源:细河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易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扎实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铲除非法社会组织土壤,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空间,现将我区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打击整治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不包括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

重点打击整治五类非法社会组织:

(一)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以“山寨社团”形式,未经公安等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以行业协会商会等名义在境内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机构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骗财敛财开展所谓“大师”评选的非法社会组织。

除以上五类需要重点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外,还有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进行民办养老机构非法集资,以及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各类非法姓氏宗族类组织等。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社会公众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加其举办的活动前,务必核查社会组织是否已在民政部门登记,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提供的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模块进行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将严肃查处。

三、举报内容及方式

举报人可将举报线索,通过以下方式向民政部门举报。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时,请附非法社会组织名称、组织者、参与人、活动时间及地点、活动内容及相关影音材料等信息。

请举报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线索,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提倡实名举报,民政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18-3965900;

电子邮箱:xhqmzj5118@126.com;

来信举报:来信举报:阜新市细河区东风路44-8正阳馨居综合办公楼三楼 309室,邮编:123000。

阜新市细河区民政局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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