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细河区农机购置补贴

日期: 2023-08-08 浏览量:68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吴旭阳 文字大小: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细河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户籍不在我区的、本区非农业户籍的购机若需提供经我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相关部门审核的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等合法证明。补贴对象难以界定的购机者需主动提出申请,经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

二、补贴范围:2021-2023年我区利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机具种类从辽宁省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2021年第一批》中选择,具体范围为: 11大类26个小类84个品目。补贴范围视全省补贴范围变化按照年度进行相应调整。补贴范围内机具实行敞开补贴,要优先保证我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和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需要。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机具省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机具补贴额和补贴额调整情况由省农业农村厅确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偏高时,应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及本省相关规定处理。

四、申请程序及材料: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产销企业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经销企业(含进行直销的生产企业)必须向购机者提供购机发票,并对机具及其发票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购机发票上须注明购机者姓名及所购机具名称、型号、数量、销售价格、出厂编号、发动机号(无动力的机具免填)、生产企业名称等信息。补贴对象购置多种机具时,每张发票只能体现同一生产企业同一型号的机具信息。

(二)受理补贴申请。

购机者自主向四合镇政府农业科技办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提交购机者(发票、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人机合影照片、“一卡(折)通”或银行账户信息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支持统-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受理补贴申请,实现应录尽录。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贯彻落实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地”要求。区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总量(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 110%时,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五、设立办理、举报、咨询服务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电话号码:0418-3785097  0418-3990760

  六、办理单位:细河区农业农村局

       七、办理时限全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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