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申请条件、程序期限和所需材料

日期: 2023-07-27 浏览量:128 来源:区住建局 责任编辑:吴旭阳 文字大小:

  申请条件: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 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能够并且只能够申请一套公共租 赁住房:

  1.具有我区城镇常住户口,被认定为城市低保户一年 以上的无房家庭;

  2.具有我区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市上 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80%且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 15 万元的 中等收入以下无房家庭;

  3.毕业后三年内就业,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 合同,且用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无住房 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

  4持有我区居住证,在我区连续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用工单位在本市为其 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无住房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材料:

  1.《阜新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 请人或申请家庭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家庭所有成员的 身份证、低保证、学历证明;

  3.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所有成 员的收入证明;

  4.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所有成员的住房情况 证明材料;

5.用工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参保手续; 

6.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担保书;

7.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


程序期限:(见附件1)

附件1:公租房配租流程图(含廉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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