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1-23 浏览量:202 来源:细河区人社局 责任编辑:丁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文件依据 | 《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 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 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辽财金[2020]125 号)、《辽宁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力做好当前促进和扩大就业工作若干举措的 通知》(辽政办[2020]25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 号) |
政策对象 | 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 |
贷款额度 | :个体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申请条件 | (1)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 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2)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 |
申请材料 | 填报《阜新市 县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审批 表》、《阜新市 县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2)申请人相关身份证件;(3) 身份证、户口本及征信报告;(4)婚姻证明;(5)申请人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
办理流程 | :个人、小微企业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申请贷款 贴息审核,经办银行按行业规定审核放款。 |
办理时限 | 申请人向县区提交相关材料,县区就业部门认定是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重点就业群体对象。 |
办理地点(方式) |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辽工大北校区东侧细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 现场告知 |
咨询电话 | 0418-6325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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