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8-13 浏览量:193 来源: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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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贯彻执行党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新的途径和方式,负责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区党员教育工作,研究拟订全区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区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主管全区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区委党的建设工作(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全区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管理工作,提出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考察区委管理的干部,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主管全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备案干部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市、区委具体工作要求,负责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组织研究拟订和协调落实全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库,组织评选推荐市区级优秀专家和落实有关待遇,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工作制度改革宏观指导,拟订或参与拟订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六)负责督促检查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及时向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处理有关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来信来访。
(七)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落实党的干部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各单位干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区干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全区公务员进行监督,负责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区组织系统举报工作。
(九)负责全区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指导,对全区干部信息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区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管理,参与拟订离退休干部政策。督促检查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与待遇落实工作,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
(十一)负责本机关的安全、保密等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关于实绩考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区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并负责镇、街道、管委会党建指标考核,同时承担区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区委办公室负责区直党群部门、法检两院业务及规定指标考核。区直机关工委负责区直部门党建指标考核。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镇、街道、管委会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区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业务及规定动作指标考核。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区委统战部负责各自系统有关单位的考核。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细河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中共细河区委老干部局、细河区公务员局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4.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4.6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6.13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164.6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9.6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93万元。
2.项目支出65.0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0%。主要包括XX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6.13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人加员经费增。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1万元,项目支出65.0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13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人加员经费增。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6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02万元,占85.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2万元,占6.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5万元,占4.76%;住房保障支出4.85万元,占2.9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02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7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2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5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6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7.85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7.85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4.8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4.85万元,主要是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XX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细河区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细河区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阜新市细河区组织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参加预算绩效管理考评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委组织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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