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5-17 浏览量:1468 来源:区住建局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细河区住建局
以中央、省工作会议为指导,按照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积极构建“事企分开、管干分离,重心下移、市场运作”的环卫运行新模式和管理新机制,逐步建立开放、竞争、有序的环卫行业市场体系,形成作业企业化、运行市场化、投资多元化、监管规范化的环卫行业发展新格局。
二、环卫市场化原则
1、管干分离,市场运作。区环卫主管部门逐步改变既实施扫保作业、又负责检查考核的管理模式,转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标准、监督检查、考核指导等工作;企业负责提供环卫作业及冬季除运雪等服务。
2、公开透明,规范招标。作为本区域环卫作业项目的发包主体,要本着“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市场运作、效能优先”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环卫作业服务企业。
3、妥善安置,确保稳定。针对我区环卫系统事业编制人员较多的实际,区政府要切实做好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的人员安置工作,通过合同约定和强化履约监管,保证队伍稳定、待遇不降低,确保平稳过渡。
4、保障经费,严格奖惩。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拨付市场化服务经费;完善考核办法和淘汰机制,加强日常考核管理,将作业质量与经费挂钩,提高企业服务水平,不断培育优化环卫服务市场,确保环卫作业质量得到提升。
三、环卫市场化措施。
1、推行公开招标。区环卫主管部门结合我市创城标准,制定统一的环卫作业规范及考核标准。设定投标企业资格条件,投标企业要具有与环卫作业相匹配的机械化潜在购买能力和企业规模,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组织能力以及良好的投融资能力(或设备自产能力)和智能化监管体系建设能力,同时原则上须在3个(含)以上城市从事环卫行业市场化服务或500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个运营项目服务,且取得优秀业绩。结合作业总量,承包作业期限采用“3+3+3”模式。服务协议包括服务范围、作业规范、作业标准、考核标准、退出机制等内容,特别要纳入安全生产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和环卫突发应急处置事项等内容,并将其作为退出机制的重要考核内容。
2、安置环卫人员。区政府要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做好人员安置工作。市场化改革范围内的事业身份在职人员自愿选择保留或放弃事业身份进入企业,或通过转岗等多种渠道进行安置;劳动合同制人员转入中标企业,执行企业薪酬待遇,在不低于原工资标准的基础上稳中有升,并在协议中明确薪酬、公积金、保险等待遇执行标准和过渡保护期等条件,确保人员权益得到保障,队伍稳定。改革期间,改革单位要冻结事业编制,严禁增加人员职数。
3、强化部门监管职能。区环卫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中标企业的运行监管。区环卫主管部门制定监管考核标准、退出机制等,将城市可机扫道路机扫率85%以上、垃圾密闭贮存、转运、运输率100%和公厕完好开放率95%以上等指标作为环卫作业标准。要整合原有机构,组建区级环卫监管考核队伍,负责对中标企业的环卫作业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验收,督促中标企业高效履行合同约定,确保区域环卫质量显著提升。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动产处置管理。现有环卫作业车辆及设备经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可转让或租赁给企业。不动产处置管理。可利用的停车场、车库、办公楼等环卫公共设施可租赁或交付企业使用和维护、管养;环卫工人休息室、公厕、果皮箱等无法取得经营收入的环卫公共设施交付企业使用和维护、管养,其维护费用计入企业作业成本。区国资部门和环卫主管部门共同监管国有资产运作情况,确保国有资产有效利用,避免流失。
5、建立经费保障体系。环卫服务经费原则上保持现有渠道、基数不变。对增加作业项目、作业量和提高作业标准的企业,充分考虑其管理成本(人员、物耗、机械、管理、安全生产等费用)、设施设备折旧费、税费以及合理利润空间等因素,遵循质价等同原则。区环卫主管部门要根据中标企业的考核结果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关经费。区政府每年要设立应急经费,用于常规扫保作业外的突发应急任务经费支出,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每年一次性拨付给中标企业。中标企业要建立环卫人员工资保障(增长)制度,确保环卫人员待遇稳中有升。
四、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制定区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并经区委常委会议通过后实施。区住建局要积极开展动员发动、人员流向摸底、标段划分、拦标价测算等前期工作,同步实施现有设备设施清产核资和评估工作。作业面积存在争议的地区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作业量测绘,报审各标段作业经费明细。
2、立项招标阶段。办理招标立项手续,完成代理机构委托、上网公示、标前答疑等工作,及时进行开标评审。
3、交接过渡阶段。区环卫主管部门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完成项目公司注册,并协助企业进行人员和相关业务对接工作。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细河区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组织、协调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工作,制定配套政策,落实作业经费。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住建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城管局、房产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编委办、法制办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主要领导兼任。要充分认识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纳入区域创新改革工作内容,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好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工作。
2、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作业质量作为中标企业重要的考核标准,完善市场竞争机制,防止恶意低价竞争,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措施,加强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完善我市环卫服务企业信用体系。
3、强化履约监督。要严格督促中标企业高效履约,强化对日常作业的监督检查,不断梳理完善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切实通过市场化改革全方位提升我区环境卫生质量,逐步构建城乡环卫一体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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