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6-28 浏览量:212 来源:区人大 常委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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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细河区人大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细河区人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细河区人大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细河区人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
2、常务委员会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决定代表名额的分配。
3、常务委员会负责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的预备会议。
4、常务委员会审议下列事项,并可作出决议或决定:
(1)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宗教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2)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部分变更和区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3)区本级政府决算草案。
(4)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专题工作报告。
(5)被认为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相抵触的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规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办法。
(6)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7)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提出的质询案。
(8)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事项。
(9)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0)需由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5、常务委员会可以依法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可以根据调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
6、常务委员会依法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2)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情况。
(3)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的办理情况。
(4)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
(5)对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6)需要常务委员会监督的其他事项。
7、我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补选出缺的人大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8、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决定任免、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9、常务委员会可以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代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由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辞职。常务委员会依法决定撤销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
10、常务委员会可以接受主任会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提出的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11、常务委员会可以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委办局,等工作部门设立撤销、合并以及本区行政区域划分的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接到省、市、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及时转交常务委员会有关办事机构的研究处理,有关办事机构应当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13、常务委员会依法保障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履行代表职责。
14、在区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受理对区人大代表,采取的逮捕、刑事审判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报告,并决定是否许可、受理区人大代表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的报告。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代表工作委员会办、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文科卫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第二部分 细河区人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56.87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256.8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等收入。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07.87万元,减少了30%,主要原因:退休职工工资由社保支出和会议费和代表工作支出减少。
(二)支出总计256.8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4.3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2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58万元。
2.项目支出22.5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主要包括行政事业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07.87万元,减少30%,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由社保开支,二是会议费和代表工作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2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30万元,项目支出22.5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7.87万元,减少30%,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由社保开支,二是会议费和代表工作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26%。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6.8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62万元,占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7万元,占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51万元,占8%;住房保障支出11.27万元,占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62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65.0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57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类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7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74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73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51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22.51万元,主要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1.2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1.2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无年初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1.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5万元,比上年减少7.41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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