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决算

日期: 2019-06-28 浏览量:206 来源: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统战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细河区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省、市委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向区委反映统一战线方面的重要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全区统战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党外代表人士拟任区政府职能部门、司法机关及其他部门党外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工作;负责党外干部、统战干部和党内领导干部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培训、规划、指导工作。

3、负责联系全区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向上级反映其意见和建议;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精神,支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充分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研究、贯彻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抓好区委关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成员、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区委重要会议精神;竭力选拔、培养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宣传贯彻《反分裂国家法》,研究、拟定我区贯彻党和国家及市对台重大方针、政策的意见,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区对台工作,保证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台经贸、宣传、接待、联络、交流交往等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思想工作。

5、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抓好侨胞、侨眷联谊工作。

6、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区民族、宗教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

7、负责联系区工商联,受区委委托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协调工商联全面工作。调查、研究并向上级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做好其思想政治工作。

 8、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9、负责统战系统和区级部门及乡镇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10、负责指导乡镇、区级部门的重大统战活动;负责统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抓好统战业务培训工作。

11、负责指导台联、侨联各项工作。

12、完成市委统战部和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阜新市细河区统战部属于本级部门,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8.6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38.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等收入。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3.7万元,增长35 %,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38.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6.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1.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主要包括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3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3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3.7万元,增长35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7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9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万元,占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2万元,占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1.9万元,主要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0.8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无年初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万元,比上年增加14.1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统战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统战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细河区统战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细河区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统战部2018决算.xls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