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安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19-03-25 浏览量:178 文字大小:

  2018 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市安监局及 区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区安监局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依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重要体现,公开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

一、总体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阜政办发[2018]84号)和《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阜细政办发[2018]37号)安排部署情况,并按照方案要求重点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围绕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安全监管信息动态,实行“阳光执法”。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和政务公开宣传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重点抓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市安监局报送政务信息,同时将区安全生产最新动态同时更新至区政府网站“安全生产”板块。截止2018年年末,我局共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政务信息213条。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权责清单,公开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61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三定方案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四、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515日,在人民公园门前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在活动现场认真讲解全局业务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为群众解难题,制作宣传标语2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616日,在区政府门前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大力普及安全常识及“12350”安全生产热线,回应公众诉求和提问,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单800余份,安全手袋400余个,接待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我局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六、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全年未收到公众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八、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对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时向区政府办公室及市安监局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对2018年度公文信息进行了梳理,符合公开要求的,及时上网公开,严格按照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操作要求,办理公众政府信息申请。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8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但与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个别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途径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还要进一步扩大和丰富等不足和问题。

下一步,区安监局将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扩大群众的安全监管知情权,提高决策水平,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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