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教育文化体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19-03-25 浏览量:204 文字大小:

  细河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在2018年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遵循,认真及时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要求全体干部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不断增强教育、文化、体育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规范政务公开程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突出重点,及时、主动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在公开内容上,我局紧紧把握住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确定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公开热点工作的政策、执行进展情况。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全区中小学学区分布、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校舍改造的项目学校,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立项、评审等全部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公开行政审批事项9项。为进一步强化办事公开,将涉及我局的一系列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工作流程,审批要件、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等工作要素全面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公办、民办普通初中、小学、幼儿园的开办、合并、停办的审批。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核发。文化经营许可、经营高危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初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等行政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办事公开。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预计年底完成全面公开。公开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渠道和查处结果。

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制,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规范办理程序,严格办理要求,限时反馈答复。做好“收审转办答”环节的工作,减少了行政争议。

五、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以细河教育信息网为依托,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政务公开、教育督导、互动交流、下载中心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2018年,发布各类信息360余篇,向上级推荐教育信息254篇。区教文体局组织人员同相关部门开展信息公开活动,发放了贫困资助的相关政策材料,向来咨询的群众详细讲解相关业务,使每个贫困大学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责任制。在工作中,审查机构认真落实审查职责,切实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机构管理、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从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有效转变,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我们也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个别科室和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工作保障机制包括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奖惩机制等还有待建立和完善。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今后,我们将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载体,更好地推动教育、文化、体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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