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扎实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16】4号)以及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特公布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东25号,邮编:123000,联系电话:0418-2811674,传真:0418-2811674。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各股室、分局、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流程,完善政务公开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我局通过细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市局网站公开等方式,公开我局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同时,我局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重要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积极公开权力清单。按照区编办的要求,我局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梳理后我局形成了权责清单,共计
886项,其中行政许可65项,行政处罚791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40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20项。
(二)加强工作信息公开。
2015年度,我局对重要工作形成信息,积极公开,及时跟进。公开的主要信息类别包括执法检查情况、年报公示、培训开展情况、活动开展情况、行政处罚案例信息公示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共向区委报送信息
26篇、向区政府报送信息26篇,向区政府网报送信息5篇,发布通知3篇,向工商红盾网报送信息28篇,向食药监信息网报送信息23篇。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市场监督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