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 2016-03-30 浏览量:139 来源:安监局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安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细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精心指导下,细河区安监局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重要体现,公开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保障民众的各项知情权,加强与百姓的有效沟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各项制度,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截至   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局机关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总体抓,执法监察大队队长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务信息工作。
2、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专门工作人员报送到区政府政务信息办公室及阜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同时将区安全生产最新动态同时更新至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安全生产”板块,以便广大群众及时、更好地了解我区安全生产最新动态,这三项途径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
3、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考评制度。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同时接受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和阜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检查和考评。
(二)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对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时向区政府办公室及阜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对   2015年度公文信息进行了梳理,符合公开要求的,及时上网公开,严格按照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操作要求,办理公众的政府信息申请。    
(三)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工作
 根据《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对需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对外公开信息的真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重点抓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阜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上级领导单位报送政务信息。截止   2015年年末,我局共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政务信息14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   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   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将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
一是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公开政务工作。
二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扩大群众的安全监管知情权,提高决策水平。
三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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