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科技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 2016-03-30 浏览量:176 文字大小:

细河区科技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阜政办名电[2016]4号)的要求,细河区科技局编制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保密审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思路等。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工作情况
2015年,区科技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科技事业健康发展。
(一)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落实主体责任。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完善更新制度,加大宣传力度。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完善、更新各项制度及教育动态等,简化审核发布流程,保证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充分运用“政务公开日”活动等载体,加大政府信息宣传和发布,为社会公众提供最新的教育政策信息,方便群众的了解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业务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属性选择和保密审查,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区科技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件,无主体向局提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保密审查情况
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认,在切实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同时,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事项。 2015年,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泄密、失密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们的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我们一直在探索和研究一套适合自己的工作体系,但是由于时间短、任务重以至于工作经验还相对欠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和公开形式、公开水平相对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由于受人员等方面条件的制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的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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