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日期: 2015-09-16 浏览量:177 文字大小: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3〕6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和《细河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阜细政发〔2013〕62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普查对象是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查实了服务业、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通过对普查的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经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区政府批准,现将细河区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总体情况
  201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共1760个(含地址在外区的本区行政事业单位),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828个,增长88.9%;产业活动单位2110个,比2008年末增加1064个,增长106%;个体经营户11759户,增加1611户,增长15.9%(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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