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物价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条例》精神,认真按照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物价工作的特点,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真正意义的政府信息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深化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落实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完成的“规定动作”,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1、严格按程序上传信息。全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按时按要求上传信息,涉及年度计划总结等信息。
2、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知情和监督。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将价格举报作为信息公开一个重要补充渠道,着重做好答复企业和群众对价格方面政策文件精神的咨询,接受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受理群众在价格、收费等方面的咨询投诉,形成“责任明晰、按级负责、层层落实、违责追究”的工作机制,严格履行“群众的话热心听,群众的事热情办”的服务宗旨,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在最短时间内把百姓的急事、难事、愁事办好、办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商品价格管理、服务价格管理、价格认证管理。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1、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受理办理情况。2014年,我局办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一是需继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可通过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应继续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规范了申请公开相关制度。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