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 2015-03-30 浏览量:182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有关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5】7号)和《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公布细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14年,区发改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发改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发改局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局一把手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精心谋划。副局长具体主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并由专人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全年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6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统筹兼顾,有机结合  
区发改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做到把党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相结合、把政府信息公开与考核目标相结合、把政府信息公开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相结合。公开领导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有关制度,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三)突出重点,程序规范  
一是公开内容突出针对性。凡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区发改局作为全区经济发展的窗口单位,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不断健全项目审批的办事程序,有效地落实了干部群众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公开形式注重多样化。根据公开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合理确定公开形式,主要包括设置政务公开栏、意见箱和局网站设置公开公示专栏等,将有关工作情况和民生信息以各种直观的形式予以公布。三是公开程序,力求规范。需公开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召开班子会议审议,按照程序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区发改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  
对各类政府信息予以公开。主要包括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机构设置、工作职能、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经济运行等。2014年,印发投资办事指南1000余册,从多方位、全角度公开了区发改局的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了发改局的中心工作,得到了投资单位、企业、基层单位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申请。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区发改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数量不多,内容不够全面,一些信息的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不断充实丰富公开内容,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更好地服务社会作为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全面开展。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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