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住建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5〕7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公开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2014年,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牵头工作科室,并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局领导班子加强了日常的监督检查,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还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教育,加大建设宣传力度。
我局坚持从思想政治入手,以人为本,强化教育,组织开展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党纪处分条例》和《党员监督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个主题,采取各种学习形式,创新学习方法,把构筑思想防线的教育不断引向深入,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与此同时,我局还结合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联系实际,在机关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了“讲诚信、懂纪律、守规矩”、“创建高效廉洁机关”等专项学习教育。在自我学习、自我整改、自我提高的同时,广泛征询意见、认真组织评议、积极整改,有效地促进我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三)强化服务,打造廉洁高效的阳光型服务机关。
我局紧密结合工作职能和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全方位的服务工作,努力做到让上级满意、基层满意、群众满意。在工作中开展“责任岗”活动和“服务下基层”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阜政办[2014]13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辽政办发印发[2014]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阜政办发[2014]36号)精神,积极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
为了让广大群众和项目单位更加了解公开的内容和条件,我局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具有实效的公开形式,通过会议、文件、通告等方式公开,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坚持挂牌上岗服务,规范语言和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设置举报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监督。同时,我局在一些网站上将部门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项目建设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及时上传部门最新工作动态。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
2014年,全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01条,其中局机关主动公开信息85条,局属各事业单位主动公开信息16条。
(三)市民网络问政咨询解答和民意诉求反馈情况
2014年,全局共受理市民网络问政咨询和民意诉求件200余件,涉及老旧小区、环境卫生等多个方面,均已及时办理并答复,满意率100%。
(四)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对其他单位及广大市民提出的查询需求和申请,均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4年度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存在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大。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机关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三)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上下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
(四)及时报送政府信息。
(五)充分发挥网站的优势,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面向社会。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