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人口计生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有关规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5】7号)要求,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七个方面。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4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执行,紧紧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以“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宗旨,坚持依法行政、公正便民,方便群众办事,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就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实现了一把手亲自抓,成员分工的工作机制,为做好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外我局还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化、准确化。
(二)更新完善《办事公开指南》。为使群众更清楚办事程序,节省办事时间,我局更全面的完善了《办事公开指南》,印制了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办事公开指南。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学习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有关规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5】7号)文件精神,对重点公开工作进行及时安排部署,于每年4月份开展流动人口集中宣传月活动,向流动人口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单》等办理程序及办理时所需材料;利用7.11世界人口日宣传和谐人口、幸福家庭创建等政策;2014年,我区在全市范围内超额、提前完成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依托方式有待增加。
(二)整改措施
1、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将重新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细化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及时准确的进行信息公开。
2、寻找更多信息公开方式,例如依托网站服务功能,将要公开的信息公开在网站上,并设置在网页的明显处,方便群众查找;可借助媒体,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最新政策予以报道,提高群众知晓率,创造良好的宣传效果。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