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外经局201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 2014-03-31 浏览量:101 来源:区外经局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2013  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细河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指定专人及时更新信息。截至  2013  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为建立与政务公开相适应的高效快捷的运行机制,形成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首先是在局领导班子成员中牢固树立政务公开的思想,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其次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教育全局干部职工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跨越式崛起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优化投资和发展软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细河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2013年,我局共受理了2件通过区政府网络问政平台转来的社会关切工作信息,均已及时答复。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招商方面政府信息21条,在政府政务信息工作中排名第二。我局还通过细河区政府网站,向外宣传细河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推介项目,为外来投资商提供信息服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底,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底,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信息公开内容方面有待于进一步丰富;二是在信息公开的时效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我局将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克服人员不足的困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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