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3-03-28 浏览量:167 来源:司法局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报告全文包括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1 日起至 1 日止。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保障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今年,我局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制度。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明确规定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必须写明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
3、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我局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制定和印发了2012年度《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以本局涉及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以区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按照区政府要求,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圆满完成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集中受理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及其他服务事项。按照“八公开”(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窗口权限)规定,对本局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申报材料标准和审批标准,通过政务网向社会公开,让行政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权力集中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在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通知》后,我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一)利用区政务信息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二)定期通过简报、日报、区电视台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部门信息情况;
(三)配备信息公开相应设施、设备,利用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本单位信息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没有公开虚假、不完整的政务信息。
2、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年内,我局在区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我局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了局机关政府网站相关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年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件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还存在不足,到目前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建设仍以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为主;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等,都有待于今后加以改进。
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推动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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