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3-03-28 浏览量:184 来源:区安监局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安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我局信息公开办本着服务“安全发展”的宗旨,以推进“服务型政府部门”的建设高度,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和审核机制,实现“阳光行政”。现将我局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一直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领导多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促使信息公开真正落到实处。首先是调整充实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对信息公开负总责。由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了加强全区安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我局制定了信息考核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责任主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项,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运行实施过程中,一是定1名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联络员),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二是以“服务”促公开,以联系纽带保畅通,注重有效的沟通和建立良好的关系纽带,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在制度建设上,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施行政府信息上报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分解到个人,从制度保证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教育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个全新的探索领域,为了在实施过程中少弯路和不出现重大差错,提高信息公民理论水平,统一认识,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同步协调进行;从领导组织层面、制度建设层面、信息服务层面和技术层面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的教育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加深了对阳光行政的理解和提升了服务社会的理念。
四、实施阳光政务,主动高效公开各类信息。2012年以来,我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对执法情况、机构建设情况、行政许可、业务工作、政策法规等五大类的信息进行了公开。一是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将我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和重点公开的信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公开,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在信息公开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今年以来共向区政府提供政务信息共计41条,向市安监局提供信息共计52条。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我局在狠抓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的同时,积极寻找与上级要求的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真解决,把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地引向深入。
1、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虚心接受社会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工作的中的不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基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作用。积极研究和探索公开的新形式、新方法和新路子,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管理、监督等不断达到统一和规范。
3、继续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安监队伍的形象建设,扎实有效地做好明年及今后的政务公开工作。
细河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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