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局细河区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 2013-03-28 浏览量:192 来源:社会保险局细河区分局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社会保险局细河区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11日至20121231日。

一、概述

2012年,我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人社局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我分局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在2011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制定方案,强化责任,夯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年初,市局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在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所缺的的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细化了我分局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监督各科室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责任制、首受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各项制度,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分局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最终由市社保局再进行一次审查。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问责,对公开了不应当公开的涉密信息的责令限期纠正。

(二)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严格审核,认真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

一是为让广大参保对象、社会各界知晓办事流程、明白缴费标准和待遇条件,我分局将编印的各险种业务经办流程摆放在业务大厅,免费供前来办事的人员取阅。

二是完善网站建设。以阜新市社会保险局网站(设有信息公开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栏目)为主阵地,发布信息,增进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方便了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加强内部沟通。制作公示栏,将我分局领导分工、2012年度重点工作等内容及时进行公示公开,方便了内部沟通。建立了分局系统信息工作通讯员制度,每周及时将相关信息编写发送到市局办公室编辑,不断从各角度发现信息,大大增加了政务公开信息的来源,拓宽信息内部收集渠道。

四是拓展外部渠道。开展以社保宣传日等为代表的民生沟通和社会宣传活动,累计解答咨询服务300余人次,发放便民服务手册、社保法规规章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情况、法规新政、办事流程、工作职责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阜新社会保险网是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我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特别是需要继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可通过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阜新市社会保险局细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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