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3-03-28 浏览量:192 来源:社会保险局细河区分局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社会保险局细河区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2年,我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人社局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我分局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在2011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制定方案,强化责任,夯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年初,市局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在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所缺的的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细化了我分局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监督各科室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责任制、首受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各项制度,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分局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最终由市社保局再进行一次审查。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问责,对公开了不应当公开的涉密信息的责令限期纠正。
(二)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严格审核,认真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
一是为让广大参保对象、社会各界知晓办事流程、明白缴费标准和待遇条件,我分局将编印的各险种业务经办流程摆放在业务大厅,免费供前来办事的人员取阅。
二是完善网站建设。以阜新市社会保险局网站(设有“信息公开”、“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栏目)为主阵地,发布信息,增进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方便了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加强内部沟通。制作公示栏,将我分局领导分工、2012年度重点工作等内容及时进行公示公开,方便了内部沟通。建立了分局系统信息工作通讯员制度,每周及时将相关信息编写发送到市局办公室编辑,不断从各角度发现信息,大大增加了政务公开信息的来源,拓宽信息内部收集渠道。
四是拓展外部渠道。开展以“社保宣传日”等为代表的民生沟通和社会宣传活动,累计解答咨询服务300余人次,发放便民服务手册、社保法规规章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情况、法规新政、办事流程、工作职责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阜新社会保险网”是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我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特别是需要继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可通过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阜新市社会保险局细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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