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 2013-03-28 浏览量:154 来源:外经局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外经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细河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指定专人及时更新信息。截至2012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为建立与政务公开相适应的高效快捷的运行机制,形成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首先是在局领导班子成员中牢固树立政务公开的思想,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其次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教育全局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跨越式崛起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优化投资和发展软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细河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招商方面政府信息19条,在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工作中居于前列。我局还通过细河区政府网站,向外宣传细河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推介项目,为外来投资商提供信息服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底,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底,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信息公开内容方面有待于进一步丰富;二是在信息公开的时效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我局将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克服人员不足的困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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