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7-09 浏览量:88 来源:细河区科技局 责任编辑:易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相关企业:
根据《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细河区科技创新引导激励政策(试行)的通知>》(阜细办〔2024〕9号),即日起开始申报2024年度细河区科技创新引导激励资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科技创新企业
1.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
(1)申报对象:在2024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2024年度内被认定为瞪羚企业、雏鹰企业的企业。
(2)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信用查询截图;
企业申报承诺书;
申报认定表;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2.鼓励国家高企发展
(1)申报对象:新成为“四上”企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开票销售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工业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开票销售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的服务业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信用查询截图;
企业申报承诺书;
申报认定表;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对应达标佐证材料(“四上”企业入库证明材料;年度开票销售佐证材料)。
(二)科技研发
3.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1)申报对象:年度研发支出50万元以上,且研发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3%的企业。
(2)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信用查询截图;
企业申报承诺书;
申报认定表;
企业2024年度研发活动辅助账;
研发项目相关佐证材料(如研发人员清单等)。
4.支持研发机构提档升级
(1)申报对象:我区企业自主建立、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创新平台的企业;按期取得省级以上专业技术创新平台绩效评价“优秀”等次的企业。
(2)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信用查询截图;
企业申报承诺书;
申报认定表;
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创新平台认定文件复印件;
省、市级奖补文件复印件(针对首次认定类平台);
省级以上专业技术创新平台绩效评价“优秀”等次证明文件复印件;
平台建设运营相关佐证材料。
(三)科技成果转化
5.促进先进技术转移转化
(1)申报对象:我区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且技术合同已登记备案的企业。
(2)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信用查询截图;
企业申报承诺书;
申报认定表;
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技术合同证明;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
技术合同交易资金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6.支持科研成果本地转化
(1)申报对象: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到我区的企业,技术合同需登记备案。
(2)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信用查询截图;
企业申报承诺书;
申报认定表;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
技术成果交易的银行付款凭证、对应发票复印件。
二、受理时间和材料报送
(一)受理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逾期提交的材料不再受理。
(二)报送方式
所有申报材料的PDF扫描件(加盖公章)按类别整理打包,发送至区科技局指定邮箱:XHQkjj5045@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2024科技创新政策申报+企业名称”
(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丰吉
联系电话:0418-3965045
三、工作要求
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企业组织发动工作,精准对接辖区科技企业,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规范准备申报材料,确保应报尽报、按时申报。区科技局将联合财政、审计、发改、工信、商务、税务等部门,按程序对申报材料开展初审、复核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附件:
细河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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