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5-19 浏览量:168 来源:细河区科技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持续推动全区营商环境向好发展,区科技局始终将帮扶企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于近期深入细河区重点企业走访服务。区科技局政策宣讲员就《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举措》惠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突出帮扶重点企业、困难企业,持续开展精准服务,认真梳理、分析研判。与企业主要负责人深入交流,听取企业存在的困难,讲好惠企纾困政策,打出政策服务组合拳,现场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支持协同创新。争取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支持资金20万元-100万元。骨干企业联系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省科技厅支持1000万元;揭榜挂帅项目获评6/20省级的支持100万-500万元、获评市级的最高支持100万元,揭榜方直接提供科研成果的,市级最高补助50万元.
2.支持科技进步奖励。获得省科技进步奖的企业,省科技厅分别对一、二、三等奖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
3.助推企业成长。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40%;我市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重新认定的补助5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0.5万元,雏鹰企业补助2万元,独角兽企业补助100万元;瞪羚企业省科技厅补助20万元;获得再贷款支持的科技型企业,省科技厅按照贷款本金1000万元和 3000万元两个上限,给予2%的贴息补助。
4.支持创新示范。对首次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支持专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新认定的专业技术创新中心,按照国家级、省级奖励企业50万元、10万元。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年度评估优秀的,省级最高补助100万元、市级5万元。
6.支持企业技术、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对当年新获得的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省工信厅组织开展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中,当年被评价为优秀的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7.转化科技成果。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登记备案技术合同后,按实际支付费用补助。实际支付费用不低于100万元,省补助30%,最高200万元,特殊情况500万元;实际支付费用小于100万元,市补助20%。
区科技局通过政策宣讲活动真正帮到点、扶到位,切实解决企业难点、痛点问题,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企业的问题解决率和满意度得到全面提升,为细河区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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