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商务局专员进企业讲政策

日期: 2025-05-15 浏览量:17 来源:细河区商务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近年来,全省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和农产品市场保供,有效提升了农产品流通效率,保障了农产品市场供应,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有力支撑。为进一步做好本辖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好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本局结合工作实际,对《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商批发〔2024〕149号)进行政策解读。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专项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不得将资金用于平衡本地财政预算及偿还债务等支出。

(二)坚持从快从速。加快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备案评估和资金支出速度,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企业,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提振企业投资意愿和发展信心。

(三)坚持依法合规。加强对项目资金全过程的管理监督,确保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支持内容。一是建设改造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交易区和内部道路等公共设施,完善通风、排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完善冷链仓储、检验检测、产品溯源、加工配送等设施设备,开展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完善电子结算、买卖双方经营和交易信息登记管理等配套设备。二是升级改造农产品零售网点。完善农产品零售市场分区布局,改造环境及设施,支持市场配置智能电子秤、信息化管理等设备设施。三是建设改造农产品仓储加工配送设施。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改造冷库、周转仓、前置仓、产地仓、配送中心、中央厨房等设施,配备清洗、分拣、烘干、分级、包装、冷冻冷藏等设备。

(二)支持标准。一是项目实施企业应符合《辽宁省支持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辽财经〔2022〕11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9号)规定的基本条件。二是项目财政支持环节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三是单个项目财政补助额不超过支持环节投资额的50%,上限不超过500万元。

三、工作程序

(一)加快项目建设。各市编制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项目支持环节、申报条件、验收标准等事项,组织项目实施。

(二)及时开展评审验收。项目申报后,各市商务局应及时组织评审验收,对项目运营情况、设备价值、支付凭证、相关票据等进行核对,确保项目真实、合规。

(三)组织项目备案。各市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支持项目情况以正式文件方式报省备案。备案内容包括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及财政支持环节投资额(含项目情况表)。省商务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备案项目进行评估。

(四)安排资金予以支持。各市结合本地区农产品供应链资金安排规模及省评估情况,统筹安排资金对评估合格项目予以支持。

以上是对《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商批发〔2024〕149号)的相关解读,为企业优化了项目申报内容、标准和流程。下步,区商务局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本地项目有序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协助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保障专项资金申请到位,助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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