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5-15 浏览量:110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细河分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主题:关于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政策的解读
时间:2025年5月12日
嘉宾:市自然资源局细河分局局长 金建鹏
内容: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登录细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讲政策做解读”活动。我们对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征收土地流程、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等民生关切政策备受关注,今天我们邀请市自然资源局细河分局局长—金建鹏同志,就群众所关心的核心问题作权威解读。
主持人:金局长,您好!
嘉宾:您好,主持人,各位网友好!很高兴通过访谈“讲政策做解读”活动与大家交流。
主持人:请问什么情形下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嘉宾: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其中,第四十五条采用了列举式与概括式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地的六种情形:
一是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是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主持人:征收土地工作具体流程有哪些?
嘉宾:首先,确定项目用地范围。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统筹安排具体建设项目,确保用地项目真实有效、依据充分、符合相关规划及产业政策;项目前期工作完成、相关条件成熟后,建设单位结合建设内容和用地需求确定建设用地范围。
一是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
二是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三是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是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是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六是组织听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安置补偿方案。
七是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一般以前期调查结果为准。)
八是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等情况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九是申请土地征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完成相关征地前期工作后,方可申请征收土地,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十是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
主持人:目前,我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嘉宾:我区征收土地补偿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阜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阜政发〔2023〕3号)标准执行。我区区片类型为I类、Ⅱ类区片,I类区片包含六家子管委会及四合镇龙城社区、新地村、拉拉屯村、巩家洼子村、河东村、河西村、黄家沟村、九营子村、碱巴拉荒村、下洼子村。目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5.8万元/亩,涉及征收集体未利用地调整系数为0.8;Ⅱ类区片为四合镇太平沟村,目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5万元/亩,同样,涉及征收集体未利用地调整系数为0.8。
区片地价是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主持人:感谢金局长的全面解读,通过“讲政策做解读”活动让我们对自然资源领域的土地征收方面工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希望大家能更好地理解政策、支持发展,共同建设美好细河!
嘉宾: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我们相信自然资源领域工作将更加规范有序、公平、透明化实施,既保障群众权益,也为城乡发展注入新动力。感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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