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5-15 浏览量:63 来源:细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持续推动全区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区农业农村局始终将帮扶企业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
近期,区农业农村局深入细河区重点企业阜新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走访服务。区农业农村局政策宣讲员就农业各项支持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读。特别强调了对重点企业、困难企业的帮扶,持续提供精准服务,认真梳理和分析研判,与企业主要负责人深入交流,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详细讲解惠企纾困政策,实施政策服务组合拳,现场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1.新建设施农业补贴
(1)省级规模补贴标准:对新建25-50亩(含25亩,不含50亩,面积为设施内面积下同)的日光温室小区,每亩补贴1万元;对新建50亩一100亩的日光温室小区,每亩补贴1.2万元;对新建100-200亩的日光温室小区,每亩补贴1.6万元;对新建200亩以上的日光温室小区,每亩补贴2万元。对新建50-200亩的冷棚小区,每亩补贴0.3万元;对新建200亩以上的冷棚小区,每亩补贴0.4万元。
(2)市级规模要求补贴标准:对设施内面积达到或超过25亩的新建日光温室小区,每亩补贴2万元(市县各负担1万元);对设施内面积达到或超过50亩的新建冷棚小区,每亩补贴0.3万元(市负担0.2万元,县负担0.1万元)。
在享受市级补贴政策的原温室规模小区周边(距离原小区在300米以内)扩建温室设施内面积达到或超过10亩的,每亩补贴1万元(市县各负担0.5万元)。
2.智慧农业项目
种植业应用基地不低于1000亩,智慧果园不低于500亩,智慧设施农业(园艺)应用基地不低于1.5万平方米,智慧畜牧业生猪年出栏不低于1000头霍能繁母猪存栏50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不低于200头,肉牛年出栏不低于200头,蛋鸡养殖年存栏不低于5万只,肉鸡养殖年出栏不低于50万只,羊养殖年出栏不低于1000只。农村电商网络年交易额不低于1000万,平台服务用户不低于1万户;农业社会化服务基地服务农户不低于1000户,年托管服务种植面积不低于5000亩。
针对信息化设备和系统投入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额不超过信息化总投资的30%,单个基地补助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项目信息化建设部分投资规模应补低于2000万。
3.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生产性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补助项目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业招商引资企业在建、新建、改扩建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所发生的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机构贷款,包括新增生产机器设备、生产用厂房和配套的附属设施、产品研发和检测设备仪器、新投资建设冷藏保鲜库项目等贷款(不含企业并购重组、征地等产生的贷款)。
原则上对单个项目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实际贷款时间低于2年的按实际执行。贴息率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贴息额高于已付利息额的,按已付利息额予以贴息;计算贴息额低于已付利息额的,按计算贴息额予以贴息。
单个项目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额度500万元(含)—1亿元的,贴息总额度上限为700万元;贷款额度1亿元以上的,贴息总额度上限为2000万元;对高科技项目不设上限,所发生的贷款予以全额贴息。
高科技项目是指县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利用先进机器设备和工艺,采取超临界萃取、超微粉碎、生物发酵、蛋白质改性等技术,提取营养因子、功能成分和活性物质等开发系列化的加工制品,实现多次增值的农产品加工项目。
4.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先进加工设备投资补助项目
围绕粮油、畜禽、水产、果蔬、饲料等五大产业链以及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对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建、在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先进加工设备的,按照设备投资总额度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最高不高于500万元(含);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省级以上财政扶持资金政策。
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先进加工设备包括: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化分装线、数字智能化等相关设备,运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淘汰落后产能,提高集成化、自动化、智能化装备水平;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和质检中心所需研发和检测设备,支持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研发,推进企业创新发展,提升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企业建设保鲜冷(冻)藏库所需设备和符合环保生产要求的环保设备,提升企业市场竞争、风险防控和绿色低碳发展能力。不包括造纸、纺织、粮食酿酒、林产化工、海洋生物制药以及列入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的相关项目,具体以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版)为准。
5.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省和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0万元资金奖励。
按照省级政策安排,农产品深加工补助政策执行到2025年。
通过资金补贴、贷款贴息、设备补助等方式,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转型升级,提升全区农业综合竞争力。
主办单位: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25号 邮编:123000 Email:xhqdzxxw@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80号
辽ICP备2020015509号 网站标识码:2109110001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3965004 网站举报邮箱:xhqdzxx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