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5-15 浏览量:104 来源:细河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报送时间?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什么?
本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
三、歌舞娱乐场所审批延续如何办理?
答:(一) 需提供要件 1、营业执照副本(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二)办理路径 1、窗口办: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B1——B2号窗口;2、网上办: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https://ccm.mct.gov.cn/ccnt/hbase/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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