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8-31 浏览量:391 来源:细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培育对象
原则上培育对象年满16周岁,不超过60周岁。突出四类重点培育对象: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及骨干。
(2)种养加能手。重点面向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的专业大户。
(3)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重点面向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
(4)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重点面向调解仲裁、信息电商、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人才,乡村法律明白人。
二、补贴范围
全区从事农业的农民
三、补贴标准
省补助资金测算标准为人均3760元。补助标准按经营管理型培训15天(120学时),测算标准为人均4000元(省级重点班60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7天(56学时),测算标准为人均1800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教育培训、规范管理、信息化服务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培育全过程相关的必要支出。
四、申请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乡(镇)逐级推荐,区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的程序进行。
五、申请材料:种养殖规模,身份证
六、办理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七、联系方式:0418-3966704
八、咨询电话: 细河区:3965068
九、受理单位:细河区农业农村局
主办单位: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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