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高素质农民培育

日期: 2023-08-31 浏览量:274 来源:细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一、培育对象

原则上培育对象年满16周岁,不超过60周岁。突出四类重点培育对象: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及骨干。

(2)种养加能手。重点面向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的专业大户。

(3)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重点面向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

(4)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重点面向调解仲裁、信息电商、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人才,乡村法律明白人。

二、补贴范围

全区从事农业的农民

三、补贴标准

省补助资金测算标准为人均3760元。补助标准按经营管理型培训15天(120学时),测算标准为人均4000元(省级重点班60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7天(56学时),测算标准为人均1800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教育培训、规范管理、信息化服务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培育全过程相关的必要支出。

四、申请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乡(镇)逐级推荐,区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的程序进行。   

五、申请材料:种养殖规模,身份证   

六、办理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七、联系方式:0418-3966704

八、咨询电话: 细河区:3965068  

九、受理单位:细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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